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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如果被偷拍的影片被散佈在網路上,怎麼辦呢?
法律對於散佈偷拍(非公開的活動、言論談話等)影片有兩個相關的法律加以規範,分別敘述如下:
依據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之規定:「有以下行為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之罰金:(一)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(二)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記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」;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之規定:「意圖營利供給場所、工具或設備,便利他人為前條第一項之行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並科五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,亦同。散布、播送、或販賣前二項或前條第二款竊錄之內容者,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。」。
所以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記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,即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,但此為告訴乃論之罪,故受害者提出告訴檢警方才能依法偵辦追訴。且受害者皆會選擇不起訴來保護自己的隱私,畢竟一起訴就會上了社會版面的新聞,讓本來不知情的人都知道了,反而受到的傷害更大。
如果散布、播送、或販賣前開竊錄之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記錄,則觸犯刑法圖利為妨害秘密罪,因為此種散播、播送、或販賣之行為侵害個人法益外,並嚴重影響社會生活安寧,所以係屬非告訴乃論之罪。
如果竊錄的內容涉及妨害風化的內容時,除前面所述的罪刑外,另外涉及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散布、播送、或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,警方可依據網路的證據直接偵辦,但卻受限於國界的問題,就本會多年監看的經驗發現,偷拍論壇大部分架設於國外的伺服器,形成國內檢調單位偵辦上的困難。
所以要如何預防自己被偷拍,第一、於飯店旅館過夜,請注意針孔攝影,可透過撥打手機確定是否有電磁波的干擾,有的話請馬上更換房間或飯店。第二、即使是親密的男女朋友或夫妻關係,當一方要求拍攝影片時,請考慮清楚並勇敢表明自己的想法。第三、若不幸已被偷拍了,可考慮報警,讓警方盡可能查緝到偷拍者。第四、因網路上的影片很難消失,若被發現可直接否認,不用多做解釋。第五、可尋求心理醫生門診,盡快走出這場傷心往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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